火災後的食物管理

如果您的食品服務機構發生火災:立即
致電湯普金斯縣衛生部門,致電 274-6688。

  • 在火災發生後,衛生部的代表可能需要訪問您的設施。
  • 衞生署可能會關閉您的設施,直到服務恢復為止。
  • 當地消防部門可能會因結構原因關閉您的設施和/或直到安蘇爾單位充電為止。

食品服務設施發生火災後,必須在重新開放之前對所有食物進行徹底評估,以便客戶服務。

一般情況下,食物應如下管理:

  1. 酒精飲料,請與酒類管制機構聯繫州機構以獲取處置或消毒說明。
  2. 瓶裝軟飲料如果瓶子被塑料外膜保護或放在帶螺旋蓋的瓶子裡,則可能會被拯救。 外部可以清洗,沖洗和消毒。 玻璃瓶中的軟飲品應丟棄(無法清潔周圍和頂部下方)。
  3. 如果不接觸過熱或火焰,罐裝軟飲料可能會被拯救。 罐子應清潔和消毒。 (如果暴露於過熱的情況下,內容必須被破壞)。
  4. 乳製品、雞蛋、黃油、人造黃油、奶酪和牛奶必須被銷毀,不得嘗試拯救。
  5. 糖,糖果,麵粉,穀物製品,烘焙產品,乾豆,米和其他穀物-所有這些產品都必須被銷毀,不得嘗試拯救。
  6. 如果火焰和熱量不大,可以拯救冷凍罐頭魚和肉類製品(火腿,野餐,魚罐頭)。 使用前,請先清洗和清潔罐的外部。
  7. 帶有金屬螺絲式或金屬防滑蓋玻璃的產品不能回收。 這些包括:泡菜,橄欖,catsup,牛排醬,沙拉醬和糖漿。 這種容器不能清潔和消毒,必須銷毀。
  8. 除魚類或肉類以外的冷凍食品,除非冷凍食品存放在完全封閉的走廊或櫥櫃中,並且電氣服務沒有中斷,否則不得嘗試回收。
  9. 產品(新鮮或乾燥),不得嘗試拯救。 這些產品必須被銷毀。
  10. 玻璃中的果醬,果凍,花生醬和嬰兒食品通常必須被銷毀,因為幾乎不可能清潔和消毒罐子,尤其是在蓋子下方。 玻璃容器中的食物通常在取下蓋子時會被污染。
  11. 當熱量和水損壞最小的情況下,可以通過清潔外部表面並將其移到合適的存儲區域來快速恢復罐頭。 清潔和消毒罐頭的外部。 取下標籤以清潔和消毒,然後重新標籤容器。
  12. 如非食品包裝產品全部或部分銷毀,則必須丟棄並使其無法使用。

以上資料適用於在發生火災後,衞生署在您的設施進行的某些情況和觀察。 並非所有上述信息適用於所有情況。

通過 274-6688 聯繫湯普金斯縣衛生部門,安排設施訪問以進行火災後檢查。

在現場檢查期間,檢查員將幫助您列出因污染、無法清潔和消毒和/或由於熱或火災破壞/損壞而必須丟棄的食物。

內容更新 8/14/20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