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觀日為星期二和星期六在 8:30 上午和 4: 15 下午之間。 這些訪問將在接觸或非接觸區域內在一小時的區域進行訪問。 囚犯有權拒絕任何訪問。 除非定期訪問時間在同一期內,所有新囚犯均有權在監禁後 24 小時內進行 20 分鐘的非接觸初次訪問。
8: 30 上午-9: 30 上午 |
9: 45 上午-10: 45 上午 |
11: 00 上午-12: 00 下午 |
1: 15 下午-2: 15 下午 |
3: 15 下午-4: 15 下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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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必須通過 257-5316 聯絡懲教部並預約參觀時間。 訪問室包括 6 聯繫和 2 非接觸訪問。 電話將於星期日從 9:00 上午-2: 00 下午和 7:00 下午-10: 00 及星期一、三、四和星期五在 7: 00 下午-時間之間接聽電話:1000 下午 在下一個可用的訪問日之後,不會進行預訂。 (例如:訪客無法在星期一致電預約週六參觀時間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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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將負責按時抵達他們的訪問。 參觀者應在預訂時間前 15 分鐘到達。 一旦開始時間,不允許訪客進入。 沒有分散訪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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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識別人士指出足夠證明其身份的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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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證明必須包括以下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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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星期日上午 7:30 至上午 10:30 及星期四 3:00 下午-5:00 下午之間,公眾接受委員資金(適用於囚犯帳戶)。 所有其他委託付款將使用大堂的收銀機接受由委員會供應商提供。希望使用自動取款機交付款的人需要有效駕駛執照以及囚犯的 PIN 號碼,或必須知道囚犯的姓名和出生日期。人員不會提供這些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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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有效身份證件外,未滿 18 歲的遊客需要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。 孩子所需的證明是出生證明和/或法院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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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已從該設施出院的人,將不得在 30 天內訪問該設施的囚犯。